奇想 : 一個 青年住宅 方案

【時間】2014-08-29 •【分類】建築與家 •【作者】魔旅士

台灣人因為房價高而煩惱,其實,如果針對最需要幫助的5%-10%人口,可以設計特別的居住方案,透過政府管理的方式,建立資產與人群正向流動的社會,讓居住成為一種大家都可以擁有的權利,也讓部分的責任讓政府的稅收來支應(也就是由富裕人們的稅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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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想有好的生活環境,但是並不是人人都享有好的生活環境。尤其在都市生活的人,感受更深。(圖片:DOS GAME SIMCITY 2000)

我試想了一個青年住宅的方案,以照顧青年與無房族,加上強制儲蓄的主軸概念:

青年住宅主要概念:照顧+儲蓄

這個青年住宅的主要概念是:以照顧青年與無房族,加上強制儲蓄的主軸,建立資產與人群正向流動的社會。控制補助的上限,針對5%以內的城市人口,避免城市政府的財政問題。

(1)針對年齡低於45歲,無房者與收入上限。
(2)區分為個人房與家庭房。
(3)共五萬房,可容納約15萬人,占300萬人城市5%人口。
(4)每年審核申請條件,不符條件者強制遷出,以利新住戶遷入。
(5)個人房8坪,月租金1600元。約為最低工資的8%。
(5)家庭房15坪,月租金3000元。約為最低工資的15%。
(5)清潔管理費每坪每月10元。
(6)配套方案:
-(6-1)強制儲蓄:住戶必須參加”青年買房基金”,上限每月1萬元。
-(6-2)青年買房基金,於購買國民住宅時擁有50%政府補助金。
-(6-3)青年買房基金,利率優惠,但只可提出,不可超額存入。
-(6-4)青年買房基金,購買國民住宅,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出售出租。
-(6-4)國民住宅,以建築成本售出,不含土地價值,即本人專屬使用權。
-(6-5)舉例:存20年買房基金有240多萬,加上50%補助為360萬購屋基金。若購買僅有使用權的國民住宅,應該可以購買約30坪的國民住宅房屋產品。這可以讓45歲以後的住戶轉換居住環境到較寬敞的國民住宅,將青年住宅空間空出給與新的住戶。由於不可出售出租,因此不會有政府利益輸送給人民的問題。

(7)青年住宅中,商場與停車場收入歸國家所有,補足營建成本。
(8)青年住宅住戶僅提供機車位。
(9)青年住宅不得轉出租。
(10)國家主導每40年青年住宅重建,安排轉租其他青年住宅。

青年住宅方案的好處

採用這種青年住宅方案的好處在於:

(1)幫助20-45歲的青年,累積購屋基金
(2)幫助城市 5% 中低收入人口。
(3)排富條款:一旦購屋或收入上昇即喪失資格。
(4)超低租金:每坪租金200元。
(5)強制儲蓄:配合國宅興建,銷售使用權。
(6)收入來源:住宅租金,商場(商業空間)租金與停車場收入。
(7)建築費用每坪若10萬,年收入約2400元,年報酬率2.4%,可以營運。
(8)總建築費用為5萬戶x10坪x10萬=500億。分期興建,預算有限。
(9)興建青年住宅與國民住宅同時可以提高就業/推動經濟發展
(10)青年住宅產權與土地永遠屬國家所有,可永續經營。

好事不必多,慢慢開始即可

我想,這種可以幫助青年,同時降低居住壓力與建立儲蓄財務基礎的國營住宅方案應該有很多運作方式,以上的青年住宅方案只是一種模式。好事不必多,慢慢開始即可。也許漸漸推動後就可以轉變社會的房地產業運作,讓居住成為一種大家都可以擁有的權利,也讓部分的責任讓政府的稅收來支應(也就是由富裕人們的稅來支付)。

這種觀念值得討論,值得想想。不過,話說回來,這方式與方案頗類似社會主義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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