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箱 : 立法院15人小圈圈 / 黨團協商

【時間】2013-06-05 •【分類】政治評論 •【作者】魔旅士

我來說一個十五個人的立法院小圈圈 (黨團協商) 給你知道. 故事這樣開始, 糊塗的立法院在幾個獨立委/黨團的黑箱作業的運作下, 通過一個讓人爆笑不已的會計法修正法案. 這整個醜陋又不失趣味的脫稿演出 讓我們看到幾個台灣立法院運作之惡.

簡單說說《 會計法 》第99條之1修正案

原《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 :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前各機關支用之特別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之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註】

新《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 : 一○一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各大專院校職員、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機關補助的研究計畫費,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果涉刑事責任者,不罰,已報支不符法令的相關費用,應繳回。【註】

大家都知道立法院糊塗之處在於漏了一個字. 這場偷渡法律的黑箱作業眼看就要成功, 可以幫所有的違法護航通過, 最後卻搞出一個”打字錯誤”? 老天真有眼, 也很有幽默感, 硬生生把這件黑箱醜事變成舉國笑柄!

不過, 我來說一個十五人的立法院小圈圈給你知道…

黑箱立法的罪惡 : 黨團協商

黑箱作業之罪惡, 黨團協商制.

依據現有《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規定【註】, 立法院中每個政黨立委數只要超過3人, 就可以組成黨團, 黨團總數合計以五個為限. 當法案有爭議, 由院長或各黨團向院長請求進行黨團協商. 因此, 各黨團的這三立委就可以有權力形成小圈圈來主宰法案生死. 這就是立法院(113席立委)圈圈中的小圈圈(<15席立委), 這可真是黑箱作業之極致. 如果你想多了解這種黨團協商制的運作方式可以參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二章第68條至第74條的規定.【註】

law-making-bubbles 2013 會計法

小圈圈之中, 還有小圈圈…

相比之下, 正常的立法院運作的人數: 若對報告事項內程序委員會所擬處理辦法有異議,需要8人以上連署或附議、法律提案等連署或附議則需要15人以上、決議案復議則需要20人以上的連署或附議.

另外,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二章第70條【註】規定, 議案進行協商時,由秘書長派員支援,全程錄影、錄音、記錄,併同協商結論,刊登公報。據說最近幾年的許多法案進入黨團協商後, 常常並沒有記錄, 也沒有公佈細節, 明顯的不願留下紀錄證明. 這種行為真是明目張膽的綁架全國人權益.

你能有解決方案?

當然, 一般小小人民是無法阻擋這種胡作非為的. 原因有三:

採用”黨團協商”制度, 是人民難以阻止的弊端:

(1) 人民已經把立法權託付給民選立法委員,
(2) 政黨得票率分配不分區立委,(有專業者,但通常是無民意的政客老鳥),
(3) 如進入黨團協商, 連有民意的民選立委委員都使不上力.

也就是說, 如果資深立委成為權力小圈圈成員, 就可以策略性的把普通法案轉成需要”黨團協商”的案子, 把其他民選立委/菜鳥立委的權利架空, 由立法院15人小圈圈來協商(喬)法案. 懂了吧 !? 這就是立法院諸公們用立法權給自己人建立的重重堡壘, 這也就是我說的 “十五人的立法院小圈圈”.

一時之間我們也很難完全解決這種優劣並存(球員兼裁判)的黑箱立法制度, 不過, 我認為有幾個方向可以思考, 可以削弱這種少數人的獨裁權. 政黨相互制衡也許是一種方法, 而人民選出新面孔立委也是一種方式. 長遠來看, 組織新政黨也不失為一個可能的作法. 當然, 如果立委諸公提刀自宮把”黨團”法源修改也是一招(機率不大). 另外, 人民自主的監督與施壓, 也為一種消極應對方式.

總之, 人民可得千萬小心這群手握立法權的人. 在資訊發達透明無比的今天, 這些傢伙還敢明目張膽玩法, 不怕見光死, 可見都不是一般厚黑等級的政治高手.

後續發展

經過全國人各界的抗議與抱怨, 總統與立院提出覆議案. 6月13日立法院以 110 票全數通過立院提出的覆議案. 也就是具有爭議的《 會計法 》第99條之1修正案, 作廢! 這真的是一場浪費公共資源的鬧劇, 不過, 也是一個民眾意識高於政客操弄的典型案例.

值得注意的, 大家都忘了黨團黑箱運作與密室協商才是問題根源.

參考聯結與資料


【註】: 《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註】: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
【註】: 修正立法院組織法條文第33條 / 黨團的組成條件 / 全國法規資料庫.
【註】: 民進黨後續反應- (1) 蘇貞昌鞠躬:誠摯表示歉意/ET, (2) 葉宜津:修會計法到處被罵/中廣, (3) 小英:綠應挑責任/中央社.(4) 柯建銘:非獨斷有記錄可考/中央社.
【註】: 國民黨後續反應- (1) 江揆:會計法是謄打疏漏/UDN, (2)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提案意旨包含教授/中廣, (3) 蔡正元決定再提案補”教”字/NowNews. (4) 王金平:尊重行政院解釋/中央社. 王金平:修過的法就是法 不是非法/UDN.
【註】: 臨時會欲趁亂夾帶會計法過關?會計法在立法院第八會期加開的臨時會中,幾乎闖關成功. 2012年五月,由林滄敏、張嘉郁、楊瓊瓔、林正二、陳雪生5位立委,再次主提會計法修正草案. 公督盟公布所有提案立委名單,沒想到層級升高,黨團介入運作且簽字同意.(2012年7月新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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