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 : 產創條例+營所稅+保留盈餘稅?
一切都是錢! 對吧? 事情沒有這麼簡單.
自從《產創條例》的租稅優惠開始在大小企業/政客間爭吵, 就把這一場 dollar sign 的戰爭引爆. 政黨對於產創條例的優惠各有想法, 對於企業營所稅的增降也看法出入, 加上兩稅合一與保留盈餘課稅制度, 這真是一團糊塗帳. 不過, 對於每一為國民來說, 這可不只是錢的問題, 我比較關心是不是有公平正義.
[ 魔旅士: 簡單解釋 新的稅法運作的範例, 稅率設定有公平正義嗎? ]
稅法大戰: 簡單說說歷史
源起: 為何有《產創條例》? 因為要能夠取代《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為何有《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因為要能夠取代早期的《獎勵投資條例》. 這些條例都是政府用來引導產業/經濟活動的手法手段. 透過稅法的優惠, 引導(或引誘)企業的投資方向. 簡單說就是政府要推動哪一種產業, 就給他低稅率, 這就是輸血. 要知道, 錢就是企業的血.
這一次的《產創條例》通過的版本是(1) 降低營所稅25%到17% (2) 只有研究發展(R&D)有優惠. 呈現出來的是政府認為企業只剩下研究發展(R&D)值得鼓勵. 我認為長期來說是有道理的. 但是, 17%的低營所稅, 可會引發一波連鎖反應!!
[ 產創條例配套方案, 資料來源: 中時電子報/http://camera.chinatimes.com/ ]
公平正義的價值? 這世界沒有絕對的對錯
稅率, 真的與公平正義價值息息相關!! 不過, 我明白這世界沒有絕對的對錯.
如果, 企業能夠享有17%的營業所得稅率. 那麼《個人綜合所得稅》高過21%的人會怎麼想?
如果, 企業能夠享有17%的營業所得稅率. 那麼高持股的大股東會影響企業配息行為? 影響多大?
如果, 企業能夠享有17%的營業所得稅率. 那麼稅制的公平正義有沒有偏移?
如果, 企業能夠享有17%的營業所得稅率. 那會影響鄰近國家/區域的經濟活動?
稅法不是懲罰, 是公平的付出
所以, 有立委推動提高保留盈餘課稅由10%增加到15%, 希望阻止高持股的大股東會影響企業配息. 我認為這是懲罰稅, 並不可取. 稅法要的是公平的為國家付出, 而並不是要懲罰任何人.
其實, 1997年台灣就推動《兩稅合一制度》. 兩稅合一制度說的是: 如果企業已經繳稅, 得到股利的個人股東就可以扣抵, 也就是不用被剝兩次皮. 不過, 用這種方式也有點複雜. 但是, 當時還是留有一個怪怪的尾巴, 那就是《保留盈餘課稅》, 就是企業保留下盈餘沒有分配給股東, 要抽10%的稅. 魔旅士搞不懂這種 “剝兩次皮稅” 的目的. 現在看來, 因為《產創條例》引起的降低營所稅, 又把《保留盈餘課稅》的怪招捲進來, 簡直一場稅法大戰.
如果, 你沒有花時間研究稅法, 怎麼搞得懂?
魔旅士的建議: 簡單+公平
我來說說我的粗淺想法, 我建議要採用 “簡單+公平” 原則.
第一,《產創條例》的研究發展優惠, 很簡單明瞭.
第二,《營業所得稅》17%降低, 也許有400億的稅損, 卻有國家/區域性的競爭力.
第三,《兩稅合一》很公平, 應採用. 建議把股利收入改為零稅率, 簡單管理, 增加政府營運效率.
第四, 《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要下降, 如果採用單一稅率17%那更好! ( 或採用 6%, 12%, 17%稅率也好! )
答案不在17%《營所稅》, 答案要問問稅都花到哪裡去了?
最後, 問問大家, 增降稅的目的是為何? 不就是把錢東挪西搬, 好挪出稅金來花用嘛….
所以, 我說答案不在17%《營所稅》, 答案要問問稅都花到哪裡去了! 玩玩稅法條文, 只是挖牆互補, 也要想想如何提高稅金運用效率, 省著點用, 每一塊錢都是出自大家口袋的辛苦錢.
人民要的很簡單: 公平的稅法, 能有效運用稅金的政府. 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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