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 全國攤販每人每年百萬營收

【時間】2014-04-30 •【分類】資產財富 •【作者】魔旅士

看到一則工作收入相關新聞:全國攤販普查,每人每年平均有百萬營收,而全國攤販產生5510億的總營業收入。這種地下經濟真是台灣的奇蹟唷!

先看看聯晚的簡報,這表格製作很清楚,值得鼓勵。從表上我們可以看到幾項重要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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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晚的分析新聞圖:台灣全國攤販普查2014。

全國攤販普查,重要的結論:

(1) 攤販總營收5510億,平均每人每年有112萬的營收。
(2) 至少有49萬人經營攤販行業,以飲食類攤販最多,占53%.
(3) 平均50歲,經營時間9年以上。

也就是說:(a)如果你看到兩個人的攤販夫妻檔,那可能年營收超過兩百萬元 (b)如果淨利潤有三成到五成,就表示每個人有約30~50萬的年收入 (c) 基本上這樣的收入水準,加上許多攤販並不需要繳所得稅營業稅,在台灣算是在收入正常的水準範圍。

依據我之前研究過的台灣家庭收入報告,台灣約有90%家庭的年收入在100萬元(約三萬美元)以下。如果一對夫妻從事攤販生意,那收入也與約略三萬美元相當。

中高所得卻不繳稅的地下經濟

話說回來,這49萬人應該是不需要申報綜合所得稅的。因此,我推估攤販的淨收入應該可能落在台灣前50%,甚至少部分知名攤位的收入水準可以擠進前10%,這種結果並不讓人吃驚。

但是,攤販也使用了國家社會的公共資源,相對於”薪資族”必須繳稅的責任,攤販不需繳稅的不公平情況卻不容易改變(攤販也沒有正常勞工的保障,因為攤販是自雇業主)。這種地下經濟的管理會是政府的一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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