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香港: 爭取歷史上從未擁有的權力
2019年的世界,其實不甚平安,除了有總是會有的天災之外,人禍也不遑多論。這其中以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J. Trump, 1946-)引發的中美貿易戰爭,以及香港人的抗爭事件最為讓人驚嘆。
香港夜景,知名的百萬夜景之稱,不過如今卻蒙上模糊前景嗎?
我觀察2019香港抗爭事件
研究2019香港抗爭事件,背景是千絲萬縷,牽連到過去許多年的政經事件。在這場以青年人主導的衝突中,我的觀點是目標不明確,而抗爭中提到的五大訴求(「不控示威」,「取消定調」,「開槍責任」,「撤回送中」,「林鄭下台」,隨事件發展之後也改變為許多版本,其中包括:「獨立調查」,「釋放示威者」,「解散立法會」,「實行普選」等等)都是眼界短淺與層級低檔的小議題,不在此多談。我反而想把重點放在一個大家比較少注意到的觀點。
就我來看,香港是在爭取歷史上香港從未擁有過的權力。更有甚者,香港抗議者似乎有意爭取一個連原殖民帝國的國民都未曾擁有的權利。這想法似乎是讓人驚訝的推論,不過事實恐怕是如此,也許參與抗爭的香港人也忽略這種前因後果。
我們先來看看,香港經歷四五段主要歷史時期:
• 清朝時期,香港是中國南方小港口,未曾擁有自選領袖的權力。
• 1842年,香港成為英帝國殖民地,未曾擁有自選領袖的權力。
• 1912年,孫中山創立中華民國,香港仍是英國殖民地。
• 1941年,日本佔香港,1945年後,香港仍是英國殖民地。
•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香港仍是英國殖民地。
• 1997年,香港回歸,設立特區治理,未曾擁有自選領袖的權力。
• (’97/’02/’07/’12/’17五屆香港行政長官,均由選舉委員會委員選出)
明顯地,近200年來香港人從未擁有直接民選領袖的政治權力,這與今日香港抗爭中的”普選”意見有很大的出入。我的看法是,領袖產生模式是整個爭端的源頭之一。
香港爭取歷史上從未擁有的權力
探討這個”領袖產生模式”,我們注意到中國歷朝代與大英帝國史上沒有成功直選領袖的運作案例。中華民國(國民黨遷台前)時期,總統由國會或國民大會選出(很多時候是由野心政治者政爭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黨遷台後)時期,國家領袖也從未由人民直接票選產生。1997年之後,香港歸還中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接收管理,香港實質上並無民選領袖的權力。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直至今日,不只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即使是英國人民也沒有”直接民選領袖”的權力(英國首相,乃由國會下議院多數黨黨魁或執政聯盟領袖擔任,並非由人民直選產生,屬於間接民意的領袖)。嚴格來說,千百年來只有中華民國的台澎金馬地區的人民在1996年之後擁有直選領袖的經歷,這是中華民族史上僅見,但仍需要觀察這”民主制度“的運作是否能長治久安地通過歷史考驗。
直至今日,即使英國人民也沒有直接民選領袖的權力。圖為倫敦白金漢宮儀式。
回過頭來看香港,誠如我說的,香港正在爭取歷史上香港從未擁有過的權力。值得思考的地方在於: 是否香港人爭取一個不曾擁有的權力是沒有道理的? 還是這權力正是香港人應得的呢? 這個問題見仁見智。
思索與期許
現在我們應好好觀察: 香港人是否能挺得過爭取權力過程中的犧牲,還是會被衝動與暴力所淹沒,可以肯定的這將會是一場艱苦的爭鬥。我們用個案例來對比這個難題。清朝末年的孫中山先生,在一連串連他都未曾參與或知曉的青年烈士拼命行動中,給中國人爭來一份從皇權到自由民主的全新權利,因此被尊稱為中華民國國父。如果2019年代的香港人也想如法炮製,難度有多高? 顯而易見的,今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比起積弱的清朝強大何止千萬倍,更何況中國共產黨並非原地踏步不思進步的領導者,以目前各項跡象,中華人民共和國仍然是擁有自我檢討能力與警覺力的政府,只要存在這樣的資源實力差距,平心而論,香港的機會微乎其微。
香港與中國大陸GDP的消長趨勢,香港經濟影響力漸漸消失。
我們應該認同人類有爭取更美好生活的權利,但不表示一定得要如人心所願。香港人在這場權力抗爭中,恐怕是忘了同樣是中國人的大陸兄弟們也會有另一股強大且意見想左的意願,忽視這股力量只會讓香港優勢提早消失在歷史中。希望香港人善用智慧,更期待中華民族與中華文化能持續成長壯大,引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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