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 看公平性
【更新6月25日】證所稅修正案, 在立法院打群架中三讀通過, 有幾項重點: (1) 取消證所稅8500點 (2) 散戶免徵證所稅 (3) 售股10億元以上採設算課徵為主, 核實課稅為輔的雙軌制,超過10億元的部分課千分之一的證所稅 (4)IPO維持出售10張以上核實課徵不變.
基本上, 這法案就是幫助大戶逃漏稅, 順便給散戶免稅當作交換條件. 結論, 可恥的立法院與財政部!
【更新5月15日】這幾天”證所稅” 的修改又成為討論的話題. 我們知道, 證所稅在2012年7月已經定案【註1】, 今天為何又有”證所稅”修改案? 背後的原因與影響是甚麼呢? 我們可以從”證所稅修正案”來看看公平性.
大戶幾乎免稅, 散戶根本免稅
先說說這幾天立法院證所稅專案小組提出的”證所稅修正案”內容:
(1) 「設算制」取消, 效果等於一般散戶免課徵證所稅.
(2) 十億元大戶, 104年起, 採雙軌制.
(3) 「雙軌制」之一設算制: 全年度出售金額十億元以上部分, 稅率千分之一.
(4) 「雙軌制」之二核實制: 盈虧互抵, 可核實申報.
(5) 修法預計溯及今年(2013年)一月一日.
昨天我在新聞廣播中聽到某位金融分析師說: “…因為證所稅利多讓台股漲了許多…”. 這真是讓人懷疑這些號稱金融分析師的心中是不是只有賺錢, 而沒有社會公平的概念. 我們知道, 有所得就繳稅, 這是社會運作的基礎. 如果稅法不公, 就會引導人民將資源移往低稅率的領域, 稅法不公就是圖利, 也是誤導金融資源.
股市交易: 有所得要繳稅嗎?
新”證所稅修正案”的漏洞與逃稅法
我們來說說新”證所稅修正案”的漏洞與逃稅方法: 十分簡單, 只要股市大戶採用設算制, 就可以擁有每年十億元的出售金額度. 每增加一個人頭可有十億元的出售金額度. 因此, 股市大戶稅率等於零! 據我了解這應該是全世界最低的稅率. 我這樣說並不是教大家要逃稅, 而是這次的”證所稅修正案”實在是放水太過份了, 根本是肆無忌憚的為大戶開脫. 難怪連前財政部長劉憶如都抱怨這種修修改改的法律運作【註4】. ( 如果你想知道立法委員如何在2012年上ㄧ次證所稅中幫大股東/高所得者逃稅, 可以看看我的另一篇文章: 憶如徵稅真如意! 憶如不徵稅真不如意.【註2,3】)
再者, “證所稅修正案”的「雙軌制」設算制中, 更是只針對超過十億元以上部分抽取0.1% (稅率千分之一)的稅, 與一般企業與個人稅率相比較, 相差百倍以上, 實在很不合理. (舉例說: 出售十億又一千元股票, 只要繳交1元的稅金).
因此, 如果這次立法院與財政部聯手把刺激股市當成說帖, 又成功幫股市大戶逃稅, 那真是讓(1)大股東(2)高所得者(3)股市大戶三種人都吃了大甜頭. 相對的, 稅的負擔就轉嫁在授薪者身上了.
誰得利? 誰吃虧?
得利族群: 交易量龐大者(大戶/大股東), 以交易為生者(炒家,證券業), 得選票者(政客).
受害族群: 領取股息者, 授薪者(勞工/企業員工), 交易量低的人(散戶).
如果你的收入來源不是從股市交易, 那你在這波修法中你會受害, 原因是你對於國家社會的負擔變重了. 而免稅的交易量龐大者(大戶/大股東)以及交易為生者(炒家,證券業)卻免除稅賦的責任.
稅率低 vs 稅法公平性
也許你會說不收證所稅不是對散戶也很好嗎? 的確, 零稅率對散戶短期很好, 但是對於授薪者與勞工很不公平.
如果你現在是企業員工, 你個人薪資所得在國稅局眼中是一毛也跑不了的肉, 全國稅率平均約10~15%. 但是, 在股市交易的大戶散戶卻全都擁有零稅率的優惠, 這公平嗎? 其實, 股票交易市場之所已能存在的背後支柱, 是企業的運作, 也正是這群繳稅的企業主與薪苦員工.
我希望所得稅率低, 但是, 我更希望繳稅公平. 如果我們希望社會正常發展, 我們應該支持正當交稅, 並且監督政府運用稅金, 而不是短視的爭取個人的低稅率. 這次立法院給全國示範推動不公平稅法的案例, 真是恥辱.
【註1】簡單介紹 2012年證所稅修改歷史事件 :
1988年9月, 財政部長/郭婉容, 宣布自1989年1月起, 復徵證券交易所得稅(證所稅).
1990年6月, 財政部長/郭婉容, 下台.
2012/4/13, 財政部長/劉憶如, 提出300萬證券所得門檻.
2012/4/26, 行政院, 降低標準為400萬證券所得門檻.
2012/5/28, 民進黨, 提出就源扣繳 0.1% 的證所稅.
2012/5/28, 國民黨, 稅率減碼, 並增加8500點的關卡.
2012/5/29, 財政部長/劉憶如請辭.
2012/6/01, 國民黨政院「共識版」, 大股東/高所得/10億元大戶條款.
2012/6/04, 國民黨黨團「立委修正版」, 大股東/高所得取消.
2012/7/25, 通過法案, 採用國民黨黨團「立委修正版」.
2013/5/15, 立法院證所稅專案小組, 提出”證所稅修正案”, 零稅率.
2012年之前, 台灣的證券所得免稅制度是全球最優惠的稅法, 卻也造成多年的所得不公. 2012年7月通過的版本, 採用現行「設算制」以股市”大盤點數”計算分段課稅稅率, 這次2013年新的”證所稅修正案”取消8500點制度, 也就是等同於”一般散戶免課徵證所稅” 簡單說, 這就是繞了一大圈後, 又回到2012年之前台灣的免稅制度. 政黨團體(們)為了選票利益而放棄社會的公平性, 而且浪費社會資源不斷反覆修法. 如果你浸淫谷是夠多年, 你會記得郭婉容/劉憶如兩任財政部長母女如何因為證所稅而下台. 這說明了證所稅利益既得利益者背後的政治運作.
【註2】: 憶如徵稅真如意! 憶如不徵稅真不如意/魔旅士.
【註3】: 短評:證券公會的證所稅新聞稿/魔旅士.
【註4】: 劉憶如:同批人自己立法自己廢掉/聯合晚報/新聞
【註5】: 證券交易稅之立法與演進 / 財政部財政史料陳列室.
【註6】: 證券交易稅條例 / 法務部 / 法規資料庫.
【註7】: 立法院2012年7月25日通過: 所得稅法,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部分修正條文. (參考: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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