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共識」是兩岸政治史上重要的關鍵,也是爭議的核心。如果能夠解決關於九二共識的共識問題,中華民族在海峽兩岸的百年問題就可以往前一大步,甚至是迎刃而解。因此,我認為以「對九二共識的態度」作為判斷依據是十分有參考價值的。
國統會八一會議參與人士簽名(李登輝與馬英九等等)與「一個中國」涵義。
九二共識:仍然有認知的差異
九二共識,是從1992年開始一串多年的海峽歷史演進,有興趣者可以看看維基百科中的各種參考資料,也可以找到網路上許多派別的看法。基本上,中華民國內部對於「九二共識」有兩大派:九二共識存在,以及九二共識不存在。幾乎所有政治人物與一般市井小民都可以被分為這兩類。
大陸央視 (CCTV) 製作九二共識紀錄片,多位當年參與人物真實對談。
以下是一個簡單的整理表格。
1992年8月「一個中國」的涵義 | |
---|---|
中華民國/國統會 | 國家統一綱領,大陸與台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1992年8月1日,國統會(1990年李登輝成立)舉行第八次全體委員會議結論: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以後,台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1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 |
支持「九二共識」陣營 | |
中國國民黨 | 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
中國共產黨 | 一個中國原則。 |
李登輝/總統 | 成立國家統一委員會。(1990) |
李登輝/總統 | 第八次會議通過了國家統一綱領。(1991/參考上圖會議紀錄影本) |
海基會/海協會 | 在香港舉行會談。(1992/10) |
焦仁和 | 一個中國,各自表述。(1995) |
唐樹備 | 認為共識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1997) |
蘇起 | 2001/11/6日表示,2000年4月他提出「九二共識」,意在同時涵括國民黨主張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民進黨的「各自表述」、對岸的「一個中國」等不同立場,以模糊性的概念讓各方解釋都有交集。(2001) |
連戰 | 連胡會談達成在九二共識上推動兩岸關係,九二共識首次出現在中國大陸官方文件。(2005) |
蘇起 | 說明創造出「九二共識」新名詞,在字面上取代「一中各表」,其意思還是「一中各表」。(2006) |
馬英九/總統 | …當時台灣代表是許惠祐,到香港時帶去這個決議,剛開始沒有共識,有點不歡而散,回來後,透過函電往返,卻意外地釐清了。本來對方不願承諾各自表述的原則,後來他們的來函和他們的長官也都同意了,即都接受一個中國原則,可以口頭方式各自表述。(2008) |
馬英九/總統 | 10/10國慶文告,「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2013) |
朱立倫/黨主席 | 北京朱習會,九二共識為「雙方達成兩岸同屬一中,但內涵定義有所不同」(2015) |
馬英九/總統 | 新加坡馬習會,五點主張。鞏固「九二共識」,維持和平現狀,海峽兩岸在1992年11月就「一個中國」原則達成的共識,簡稱「九二共識」。(2015) |
韓國瑜/市長 | 承認「九二共識」,依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國民黨一致就是「九二共識、一中各表」。(2018) |
習近平/國家主席 | 我們秉持求同存異精神,推動兩岸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達成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九二共識」,開啟兩岸協商談判。…我們把握兩岸關係發展時代變化…確立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2019/告台灣同胞書40周年紀念會對台談話) |
吳敦義/黨主席 | 九二共識就是「一中各表」,1992年11月3日,台灣海基會大陸海協會經過兩輪會談,最後濃縮成卅五字結論「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是對於它的涵義,雙方同意用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這份卅五字結論經過總統李登輝核定,傳真給海協會,海協會報層峰核定後,於11月6日回文海基會同意該結論,這就是九二共識的一中各表。(2019) |
朱立倫 | 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就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架構而生的,它不該、也絕對不會與一國兩制畫上等號。(2019) |
馬英九/前總統 | 所謂「九二共識」,是1992年11月16日兩岸海基、海協兩會就「一中原則」以傳真函所達成的共識:「双方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意,認知各有不同,可各以口頭聲明方式表達」,第二天媒體稱之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簡稱「一中各表」,沿用至今。(2019) |
馬曉光/國台辦發言人 | 1992年11月,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經由香港會談及其後函電往來,達成了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我是親歷者。海基會的表述是:“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 海協會的表述是:“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由此可以看出,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就是“九二共識”的應有之義。 (2019/1/16) |
反對「九二共識」陣營 | |
民主進步黨 | 反對九二共識 |
李登輝/總統 | 「特殊的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即兩國論。(1999) |
蔡英文/陸委會主委 | 我們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是在1992年所談的過程,在我們的立場,是「各自表述一個中國」。(2000) |
陳水扁/總統 | 提出一邊一國論 (2002) |
陳水扁/總統 | 國統會終止運作,國統綱領也終止適用。(2006/2) |
李登輝 | 兩岸香港會談沒有共識。(2011) |
賴清德 | 我是「台獨工作者」(2018) |
蔡英文/總統 | 我們始終未接受「九二共識」(2019) |
賴清德/行政院長 | 如果有人以為認同「兩岸一家親」就可以牟取經濟利益而不會喪失主權,又或者是自我定義所謂的九二共識存有「一中各表」的空間,但是習近平的談話清清楚楚,所謂的九二共識就是一中原則,導向統一、一國兩制,沒有其他模糊空間。(2019) |
鄭文燦/市長 | 事實上是證明九二共識是沒有一中各表…習五點已經把過去所謂模糊九二共識空間否定了,這個時間點再談九二共識,是自己欺騙自己,我想是沒有必要的。(2019) |
林佳龍/前市長 | 九二共識是兩千年之後才被發明,九二共識只是一個名詞…它的內容現在已經被習近平解釋成「一國兩制」 (2019) |
林右昌/代理黨主席 | 國民黨宣傳九二共識有一中各表,但從習近平談話知「九二共識」就是「只有一個中國,沒有各表」。(2019) |
呂秀蓮/前副總統 | 習近平談話代表「已經完全沒有九二共識了,九二共識就是告一個段落…還有什麼維持現狀可言,所以蔡總統其實已經用行動不再維持現狀了,九二共識過去講的,現在已經不存在。」(2019) |
模糊立場「騎牆派」陣營 | |
柯文哲/醫師 | 馬政府所主張的「九二共識」根本是向中國「下跪投降」。(2011) |
柯文哲/市長 | 懷疑一個22年前東西是否能作為今天兩岸交流基礎,質疑現今仍死守九二共識,到底有多大意義。「九二共識」是一個沒有共識的共識,也即是我們之間沒有共識叫做『九二共識』。(2014) |
柯文哲/市長 | 「九二共識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礎,我對這個立場表示了解和尊重。」(2015) |
柯文哲/市長 | 堅持兩岸要互相認識、互相了解、互相尊重、互相合作、互相諒解;習近平對九二共識有更清楚定義,但目前還沒被台灣主流民意接受。(2019) |
王金平/立法院長 | 不排除將台獨,列為台灣人民未來的選項。(2003) |
王金平/立法院長 | 參選黨主席理念:贊同「連胡公報」,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的共識。(2005) |
王金平/立法院長 | 「如果台灣兩千三百萬同胞未來自行決定前途時,台獨當然會被列為選項,但重要的是,統一、台獨及維持現狀都應該是選項之一。」 (2006) |
王金平/前立法院長 | 九二共識對過去8年貢獻很大,有九二共識兩岸成就22個協議簽署,所以這是不能抹滅的。(2016) |
王金平/前立法院長 | 王金平表示,他有自己的看法,但現在不能講。(2019) |
從這整個整理表中,我們可以看到支持與反對兩陣營的看法差異。主要的關鍵在於,一方認為1992年的會談有產生共識,另一方則認為當年並沒有共識,只是事後新增的說法。其實,這爭議的核心恐怕在於「認不認同大陸與台灣是一個中國」! 另,值得我們警覺的是,少數政客人物(以李/蔡/王/柯為代表性人物)對於就二共識的觀點與說法在過去多次反覆相反立場,這種前後不一致態度造成嚴重的誠信問題。
九二共識,爭議核心
依據我的判斷,「九二共識」這檔子爭議的核心恐怕不在於「共識存在或不存在」的問題,而是在於「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認同問題。這十分重要,重要到很多政治人物不敢正面回答。
分久必合,歷史常態
從我的觀點,支持九二共識存在,也認為「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只是現今海峽兩岸分為兩個政府治理,這只是中國內戰遺留的暫時現象。從中華民族歷史看來,這種多政府狀態根本是歷史常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歷史早有開示,春秋戰國秦一統,劉邦項羽楚漢爭,魏蜀吳三國…,再再都顯示分裂與統一只是中國人演進的一段過程。從今天來看以往的分合,劉備或曹操當年再強也終究說不上話的。當今的「九二共識」在百年後的世界,也應該只是歷史中的一個名詞而已。
相關連結:
- 美國的債務鐘 滴答! 滴答! - 2023-01-30
- 政客經典幹話篇 2023 - 2023-01-06
- 政客經典幹話篇 2022 - 2022-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