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Aaron Swartz 之死

【時間】2013-01-14 •【分類】人物網路 •【作者】魔旅士

Aaron H. Swartz (November 8, 1986 – January 11, 2013) 是一個在紐約自殺的26歲年輕人. 這位 Aaron 我真的不認識, 從網路新聞文章知道他是電腦天才與怪咖, 14歲時就參與RSS等網路規範的制訂, 創立軟體企業與駭客行為讓他聲名大噪. 之後 Aaron 成為爭取網路時代個人自由的一位活躍份子. 兩年前, Aaron用Acer筆電駭進MIT, 他透過下載MIT訂閱的JSTOR的學術文章來免費分享, 用來凸顯他的理念. 不過, Aaron被逮捕, 也因此被MIT與美國法院用多項罪名控告, 十多個月的司法糾纏後, 就在上週五, Aaron在紐約公寓中上吊自盡.

Aaron Swartz

Aaron H. Swartz (1986–2013)

自由與法律的衝突

自古以來, 自由與法律的衝突天天上演. 不過, 當一位天才用年輕的生命控訴, 常會引起人們的感慨. 難道偷下載學術文章公開也會被關三十年? 罰幾百萬美金? 對的, 這些都是Aaron面臨的法律裁罰, 這就是真實面臨的世界, 很詭異.

其實, 法律是一種落伍的規範. 通常而言, 法律都是因為社會中重大傷亡引起的反思後而增訂或修正的. 這道理簡單無比: 沒大事發生根本就不會有立法單位搬石頭砸腳. 當一位網路時代的天才小子想要突破現有框架, 當然會造成現有組織的反抗, 對與錯根本就無人能清楚分辨. 我們只能透過思考與討論找到自由與法律的平衡點.

我並不贊同Aaron輕生的做法, 浪費他寶貴的天分, 是人類的損失. 我並不同意Aaron用駭客手法自行下載並公開的行為, 理由清高, 但不太有禮貌. 我也不同意政府對盜取帳號公開學術文章判處三十年刑期或罰幾百萬美金, 這是很恐怖的威脅手法.

很明顯的, 這場悲劇是兩方角力下發生的, 只不過Aaron螳臂當車, 只能用死來抗爭. 也許, 因為Aaron的死可以稍稍搖晃一下僵硬的體制. 不過我相信這種問題還會發生. 當一個國家的權力夠大時, 就會有人利用這國家機器來槓桿自己的想法, 或是放大自己的利益. 我們想想商業團體的官司戰不斷就是這種大環境下的產物.

值得思考的是, 如果在台灣, 我們的法律會如何處理? 我們社會的價值會鼓勵自由分享? 還是要求遵守規矩與法律? 衝突發生時, 人們會如何的選擇, 正是展現人性的重要時刻.

【參考】: Aaron_Swartz的簡介 ( http://en.wikipedia.org/wiki/Aaron_Swartz )
【參考】: Aaron Swartz 的個人網站/由家人營運中 ( http://www.aaronsw.com/ )
【參考】: 在Tumblr紀念Aaron網站 ( http://rememberaaronsw.tumblr.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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